聚焦:经济适用房出售条件 这些你具备了吗
转载自:房天下时间:2020-11-10 10:22829人浏览
经济适用房的出现解决了一大部分家庭的居住问题,但是还有很多人对经济适用房并不是太了解,而且随着经济适用房的出现随之而来的问题也越来越多,是买卖双方的交易,应该具备什么条件,下面给大家介绍一下经济适用房出售的条件:
第一、什么是经济适用房,这个概念我们应该了解。
经济适用房是指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住宅价格相对市场价格而言,是适中的,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适用性是指在住房设计及其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使用效果,而不是降低建筑标准。它是国家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而修建的普通住房。这类住宅因减免了工程报建中的部分费用,其成本略低于普通商品房,故又称为经济适用房。
第二、关于出售经济适用房的规定:
1、不满5年的,不能以市场价出售,而且是政府回购;
2、取得房产证或契税完税证明满5年的,可以按市场价上市出售,同等条件下政府优先回购;
3、以2008年4月15日为界,之前取得房产证或契税满5年的经适房,上交10%的收益金,以后取得的,上交70%的土地收益金。
第三、满足五年应该怎么出售,给二手房交易一样吗?
可以和二手房交易一样按照市场价格进行交易,但是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按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需凭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权证、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交易、产权过户手续即可。
第四、如果没有满足五年呢?
如果没有满足五年按规定是不允许出售但是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以原购房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出售人需提供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若出售家庭符合条件可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以上就是关于经济适用房出售条件的一些问题,通过上面的了解经济适用房购买双方都应该是符合国家规定的购买资格才可以办理交易,所以应该在购买时候应该清楚的了解这些购房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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